•【轉知司法院訊息】國民法官制度-工商、人民團體合作推廣計畫 |
一、為推動國民法官制度,使社會大眾瞭解國民法官制度內涵及刑事審判程序之原理原則,司法院於110年8月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辦理「國民法官制度-工商、人民團體合作推廣計畫」(下稱本計畫)透過與工商、人民團體共同舉辦「國民法官制度說明推廣活動」或「國民法官模擬法庭」2種形式之推廣活動,以期將國民法官新制內容廣達周知。
二、本計畫之「國民法官制度說明推廣活動」開放由工商、人民團體於申請期間內,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/國民法官/國民法官種子講師人才庫(https://www.judicial.gov.tw/tw/cp-2079-346044-ef433-1.html)查詢種子講師名單,擬定欲邀請之種子講師,並填具「國民法官制度說明推廣申請書」後,逕洽該講師所屬機關(構)聯繫窗口協助安排行政及聯絡事宜。
三、本計畫之「國民法官模擬法庭」開放工商、人民團體於申請期間內填具「活動計畫書」後函送本院申請。
四、本計畫之講師出席費及交通費由本院支給。
五、防疫相關規範: (一)司法院得視COVID-19疫情變化,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最新公告之疫情警戒及防疫限制措施,彈性調整推廣活動之舉辦形式及活動辦理期程等。 (二)司法院或講師所屬機關(構)得要求申請單位採取適當防疫措施或其他相關之因應方案。 (三)上開活動,申請人可申請以視訊方式辦理,由各講師或活動大使所屬機關(構)綜合評估是否具可行性後辦理,並得彈性調整視訊辦理下之活動進行方式。
六、本計畫承辦人:刑事廳第四科科長余芝瑩,電話02-23618577分機648;刑事廳第四科書記張哲瑀,電話02-23618577分機314,電子郵件taco@judicial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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